
由於看到胖子的比例似乎太高了,所以上網查看資料,發現美國疾病控制中心(是的,過胖已經是一種疾病)CDC公布最新數據顯示2006的統計資料中,美國二十歲以上成年人已經有26%過胖,而且比例還在逐年上升中。美國CDC所謂的「肥胖」標準是以身體質量指數BMI為標準(計算公式為:體重公斤/(公尺身高的平方),凡是超過三十以上即屬肥胖。也就是說以身高160公分舉例,超過76公斤才算肥胖(76/1.62=30)。唉喲,以我的身高來看要79公斤才算胖,真不得了,那等於多長二十好幾公斤的肥肉在身上。我帶來美國的那一個28吋的大行李箱也不過是二十幾公斤,提起來都很費力,將這麼大體積的肥肉背在身上怎麼還能走路呀,嘖、嘖、嘖、我還是引以為戒,戒慎恐懼一點多多控制,可千萬不要變得那麼胖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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